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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交通运输局(网址:https://jtj.b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289号,电话:0558-5116996,邮编:23681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紧扣年度重点任务,聚焦行业管理与服务职能,健全机制、细化举措,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5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4条,其中解读、转发政策文件7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1件;在行政执法领域,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及检查结果等信息58条,提升执法透明度。在公共交通服务方面,发布公交线路调整、客运班线及网约车经营许可等便民信息25条,积极回应民生关切;针对节假日运输保障、重点工程施工影响等发布服务公告24次,有效引导公众出行。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为网络渠道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按期答复率10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我局持续优化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全年修订文本错漏及敏感内容80余项。同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公开与动态维护,及时发布新规、清理失效信息,确保文件格式规范、现行有效。公开过程严格执行目录标准,建立“采集—审核—发布—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落实“三级审核”制度,保障内容准确、格式统一。截至目前,已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官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矩阵,构建多渠道、立体化政务公开体系。门户网站全年累计发布信息388条,内容聚焦交通工程建设、公共交通服务优化、行业治理创新等关键领域。政务新媒体运营成效显著,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信息1319条,关注用户达2.09万人;官方微博发布信息932条,粉丝数量稳步增长至1.1万人,通过图文解析、短视频解读等形式,推送行业动态、解读惠民政策,提升了政务信息传播的覆盖面与社会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2025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省、市专题培训,印发年度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清单与督导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保障信息按时准确发布,及时整改不合格内容。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完善责任认定与追究机制。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渠道融合不够,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之间信息发布协同性不足,内容更新不同步,平台互动功能未能有效整合利用。二是公开形式创新不足,内容呈现方式较为传统,未能充分结合交通行业特点推出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特色公开产品。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平台协同联动。建立跨平台信息同步发布机制,统一重要政务信息发布时效,整合各渠道互动功能,实行集中受理、快速分办与统一反馈,提升整体响应效率。
二是创新内容表现形式。紧密结合交通行业实际,围绕公众关注的出行服务、项目建设等领域,积极运用图文解读、短视频及数据可视化等形式,打造具有交通特色的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我局定期督查基层交通运输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限期整改。同时,针对我市三家交通运输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不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要求其对照自查清单落实整改,并持续开展“回头看”,确保信息发布切实满足基层群众需求。
我局建立了规范化的网民留言办理机制,实现咨询建议快速响应、高效处理。2025年,通过12328热线、局网站互动栏目等渠道,受理并答复公众关于公共交通服务、道路运输管理、行政审批等方面的咨询与诉求20484件,均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办结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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