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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7:00 来源: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交通运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交通运输局(网址:https://jtj.b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289号,电话:0558-5116996邮编:23681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的要求,围绕交通运输重点、热点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抓好各项工作,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9条,其中发布政策解读11篇,回应关切19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5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共计53信息公开集中在重大项目建设、公共交通、综合运输、行政执法及审批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

202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开展信息公开申请回复工作今年共收到4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为网络申请办结5条(包括上年结转1条),皆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继续加强公开内容保密审查制度,落实隐私排查、敏感信息管理制度全年修改错别字、敏感字100余条。继续做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及时对外发布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定期排查清理失效文件、无关无效信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网络版格式,确保已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要求,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政务媒体平台,按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2024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84条,涉及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公共交通出行及行业治理等方面。2024年,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33条,粉丝关注量达18838;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微博信息发布303条,粉丝数量11000个。专人负责各渠道网友留言的接办、答复工作2024年以来,12328热线共受理有效业务25268件,即时答复率达到了99.91%,限时办结率达100%,回访满意率达99.75%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加市政府和省厅政务公开培训会,及时印发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时召开针对局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的培训会,分解任务清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时整改,积极落实整改工作。

依照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按时发布信息,未按要求公开的内容限期进行整改;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回应办理,对依申请公开内容未及时回应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4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数量及质量还有待提升。负责人解读、其它解读数量较少,解读质量不高,语言风格不够通俗易懂,群众参与度不高。

二是重点领域事项公开更新不规范、不及时。新增的重点领域事项公开目录要求高事项多我局对重点领域事项公开要求理解不够透彻存在信息内容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数量及质量将政策解读列入工作考核内容,明确各单位及科室的政策解读责任,要求印发文件的同时要做政策解读工作,局办公室定期进行检查、评估、督促,压实各方责任。对政策解读工作方式进行改进,一方面采用图片、音视频形式进行线上解读和宣传,另一方面开展线下政策宣讲活动、政府开放日活动进行政策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

二是继续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意识细化公开目录,建立公开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更新,于未能按时进行更新及时进行提醒,同时不定期进行专项培训保质保量完成更新任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我局对基层交通运输部门政务信息完成情况开展定期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督促限期完成整改;涉及我市交通运输领域三家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不定时召开培训会,要求其根据自查清单加强信息整改工作,并不定时看展回头看,确保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2024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新媒体相融合,加强舆情回应,由专人负责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留言的答复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受理投诉举报、倾听意见建议。2024年以来,12328热线共受理有效业务25268件,积极回应广大市民对公交出行、驾校培训、道路养护及建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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