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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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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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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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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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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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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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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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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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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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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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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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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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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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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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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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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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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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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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发起,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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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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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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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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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非法改装、使用性质不符合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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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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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行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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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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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部门联合抽查(网络预约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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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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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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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抽成“阳光行动”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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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运营平台公司及注册车辆、驾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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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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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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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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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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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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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等安全隐患;车辆及驾驶人员是否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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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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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明确与从业人员用工关系、签订协议等情况;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情况;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休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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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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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行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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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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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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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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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部门联合抽查(网络货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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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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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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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经营者对实际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审查情况的检查;网络货运经营者虚构交易、运输、结算信息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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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在我市、取得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网络货运平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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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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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起,同级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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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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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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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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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行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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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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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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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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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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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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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道路运输客运站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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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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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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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客运站经营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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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注册许可的客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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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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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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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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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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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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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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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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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行为检查;登记(备案)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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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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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服务能力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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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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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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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配合依法查询、调取相关数据信息能力及履行情况,数据库接入监管平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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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在我省、取得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网约车平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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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省委网信办及被抽查企业所在地对应的市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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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发起,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省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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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不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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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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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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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平台网络应用、服务器设置等相关信息检查;从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网络与信息系统定级备案情况(备案证明、报告等)以及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技术手段建设等相关材料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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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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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情况;信息内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情况;提供技术接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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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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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明确与从业人员用工关系、签订协议等情况;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情况;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休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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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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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业务合规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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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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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内容处置能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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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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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班车客运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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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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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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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车辆资质和驾驶人员、车辆动态监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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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取得许可的班车客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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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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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起,同级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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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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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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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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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非法改装、使用性质不符合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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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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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行为检查;登记(备案)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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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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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港口(码头)生产经营活动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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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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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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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沿江港口的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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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注册许可的港口企业以及取得《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港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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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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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同级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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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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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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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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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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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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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许可检查;建设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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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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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价格行为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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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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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省旅行社及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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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体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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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体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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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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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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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文化旅游体育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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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发起,市、县(区)级文化旅游体育、交通运输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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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约2200家,按10%比例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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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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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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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租(使)用的旅游包车资质和驾驶员从业资质检查;旅行社使用的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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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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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价格行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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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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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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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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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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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拆解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检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检查;《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检查、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检查;“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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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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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商务部门、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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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商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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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有资质企业8家,抽查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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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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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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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情况检查;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建立情况检查;内部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运行情况,视频监控录像资料留存情况的检查;服务对象和机动车的基本信息登记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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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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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危险物管理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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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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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关机动车维修企业零配件采购来源和维修零部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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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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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格式条款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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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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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行为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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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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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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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零售成品油经营资质开展检查;对企业购销、出入库、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相关台账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企业岗位制度、操作规章、工作制度的建立情况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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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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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商务部门、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气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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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商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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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约507家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总体抽查比例不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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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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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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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反恐工作措施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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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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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油气回收装置和其他涉及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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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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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涉及成品油运输活动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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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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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依法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设备设施等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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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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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登记(备案)事项、油品质量、商标使用和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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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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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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