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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1644774E/202311-0000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3 发布日期: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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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3
发布日期: 2023-11-13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11-13 19:25 信息来源: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闫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曹操出行落地我市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网约车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有网约车平台公司22家,车辆998辆。

二、网约车平台公司许可条件

根据《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符合下列网约车平台公司许可条件的均可办理。第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在市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中非本市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相应的服务机构;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平台服务的线上线下能力;

(三)在市区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经营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投诉受理等服务能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网络服务平台数据信息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七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在市区有办公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企业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信息;
  (五)投资人、负责人的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管理人员信息;
  (六)网络服务平台数据信息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的证明或承诺;
  (七)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结果;
  (八)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具体包括:车辆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承诺、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网约车调度规则,运价制定规则、明码标价形式、发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平台数据库接入监管平台的维护保障制度;
  (九)与保险机构签订的承运人责任险承保协议;
  (十)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网约车平台公司许可审批机构及联系方式

目前我市网约车平台公司许可办理机构根据平台公司经营地址,高新区由高新区执法大队办理,联系电话0558-5180280;谯城区由谯城区交通运输局办理,联系电话0558-5522050

欢迎曹操出行落地我市。

办复类别: B

联系电话:0558-5126186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82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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