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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1644774E/202503-00047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转发)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4 发布日期: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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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转发)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4
发布日期: 2025-03-14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转发)
发布时间:2025-03-14 15:11 信息来源: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完善造价管理制度体系,规范造价行为,根据《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7号令)要求和当前我省工程造价管理实际需要,我厅组织起草了《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

一、起草背景

一是依法行政和明确职责的需要。《实施细则》是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第一部关于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将进一步完善我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实行政府监督、建设单位全面负责的管理机制,明确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等参建各方在造价管理中的责任,规范监管机制,对于依法行政,实现政府的有效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需要。工程造价贯穿于项目建设各阶段,建设项目经过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等多次计价,各阶段造价数据相互联系。长期以来,造价审批管理程序和内容缺乏系统性规定,割裂了各阶段造价数据之间的内在关联,不利于造价控制及准确计价。因此,建立全过程造价管理机制,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核定”,将造价管理的各阶段、各环节有机衔接起来,有利于工程造价全寿命周期管理。

二、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造价监督管理职责。《细则》明确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设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了建设单位承担公路水运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明确造价从业人员的职责,从而建立完整的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责任体系。

二是规定造价的依据。公路水运工程投资估算经批准后作为控制概预算的依据;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一个标段只能有一个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考虑定额是公路水运工程的主要造价依据,对定额缺项或涉及“四新”技术、智能制造、智能装备、环保、双碳、绿色、节能、智慧交通等原因需要补充性定额的,可进行补充定额编制和发布。

三是强化全过程监管。《细则》规定了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交(竣)工等各阶段造价管理和控制,对设计变更、政策影响、调整概算、审计调整等常见问题均提出处理方式,解决了长期以来制度不统一、方法差异大等问题,有利于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

三、主要内容

《细则》分为六章,共三十八条内容,第一章总则,明确参考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第二章从业单位和人员责任,规定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责任各方职责;第三章造价依据,明确造价执行过程中要执行相关造价依据;第四章造价确定和控制,明确了投资估算和概算预算的确定原则,过程中招投标、设计变更、工程决算等需加强管理;第五章监督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内容;第六章附则,明确施行时间和解释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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