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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往来款项清查项目询价函

访问次数: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2-1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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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供应商

询价时间及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5225日北京时间9时。

    (二)询价地点:亳州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楼会议室亳州市光明西路,联系人:张孝林,联系电话:5110205)。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亳州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往来款项清查项目,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二)项目控制限价30,000.00元;

(三)项目内容:以2024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将各项往来账款进行全面清查,提出清理意见,出具清查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本项目服务和售后能力;

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四、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信封上需注明“于2025225午9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不接受传真、电报、电话报价;不接受不按要求密封、未盖公章、报价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报价。

二)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全,报价无效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格式附后,规范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

    4、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承诺

    5、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成交办法

根据符合询价函“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同原则,确定价格最低的公司确定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

当出现多家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时,则采用第二轮报价(不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被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采购的权利。

           

              

 亳州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20252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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