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供应商
一、询价时间及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5年2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
(二)询价地点:亳州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亳州市光明西路,联系人:张孝林,联系电话:5110205)。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亳州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往来款项清查项目,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二)项目控制限价:30,000.00元;
(三)项目内容:以2024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将各项往来账款进行全面清查,提出清理意见,出具清查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本项目服务和售后能力;
(三)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四、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信封上需注明“于2025年2月25日上午9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不接受传真、电报、电话报价;不接受不按要求密封、未盖公章、报价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报价。
(二)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全,报价无效。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格式附后,规范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
4、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承诺。
5、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成交办法
(一)根据符合询价函“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同的原则,确定价格最低的公司确定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
(二)当出现多家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时,则采用第二轮报价(不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六.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被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采购的权利。
亳州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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